【海南自贸港印发自产货物认定管理办法,保障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实施】 7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项下海南自产货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保障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实施,鼓励产业发展。其适用于海南自产货物认定管理,定义海南自产货物为在海南自贸港生产加工、被加工增值备案企业采购使用的货物。 办法明确了认定管理的原则、程序、标准及相关单位职责。海南自产货物企业需申请认定,货物被认定为海南自产后,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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